各系所: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交财〔2017〕20号)和《西安交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购置项目管理细则》(西交实〔2017〕89号)规定,学校将启动2023—2025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库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资金支持方向
1.项目优先支持校园公共服务、教学实验平台建设,向基础学科教学及人才培养项目予以倾斜。
2.项目资金可用于购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由图书馆统筹申报,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必需的基础条件资源,不允许购置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办公家具等)。不得用于建设超标准、豪华项目和低水平、重复项目,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二、具体申报要求
1.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做好单位内部项目推选及排序工作;
2.各单位预留设备放置所需物理空间,确保项目基础配套到位;
3.各单位认真组织编写项目书,明确建设需求、任务和绩效目标,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编制购置预算,预算支出符合专项经费支持方向;
4.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执行周期为预算批复当年,学校重点支持的项目可按多年度分期申请。项目严格按照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相关办法执行,专项资金支出应按时间节点完成进度,并在年末达到项目验收条件,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5.设备购置应以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申报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单台40万元以上)需充分调研学校和地区同类仪器设备存量情况,购置后需纳入学校校级、院级公共平台开放共享,同时符合财政部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要求。单台套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提供三家供应商报价单;单台套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应对其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报书,各单位(学院、部、中心)组织对项目进行论证后提交实验室处,每个学院推荐申报1个项目,学部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校级公共平台项目申报由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中心论证后统一申报。
2.实验室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内容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将纳入学校项目库,并根据学校整体发展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综合排序。
3.学校根据建设需求及项目排序确定2023—2025年校级项目库内容,其中纳入2023年度的项目将接受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组评审。项目通过评审且上级预算批复后,方可启动执行。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材料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26日。
2.各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xx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各一份,经各单位(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院办。
附件:
1. xx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推荐表
2.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新媒体学院院办
2022年6月20日